根据《关于评选大象传媒 第十八届研究生“学术之星”的通知》,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,学院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按照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和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了评审。
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见附件,公示期为:2026年4月24日至4月29日。如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反映。
监督电话:0532-88959583
办公地点:大象传媒 楼405
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
2026年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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